法律分析: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7.开办资金确认证明;8.住所证明;9.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三)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四)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五)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六)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七)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八)住所证明;
(九)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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