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第一、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派遣期限、 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二、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三、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知道劳动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的规定,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跟工资的支付如下: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 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 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 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的相关知识
劳务派遣手续简便, 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定《劳务派遣合同》, 提出派遣劳务人员的需求(劳务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 也可通过派遣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 然后由派遣公司办理用工手续。 具体办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在双方遵守国家《劳动法》 的前提下, 明确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
(2)派遣公司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依照用工所在地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
(3)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 明确双方的劳务关系及所从事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能否得到赔偿的问题也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对劳务派遣中的合同签订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用: 工企业在签订派遣合同时最关键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责权明晰”,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防止派遣公司不签、 迟签劳动合同;第二, 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 防止派遣公司不缴、 漏缴社保; 第二, 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 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 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 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第四, 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 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第五, 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 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第六, 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1.在劳务派遣公司的选择上, 应与具有合法资质, 注册资本不少于 50 万的公司。
2.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期限不能少于 2 年, 派遣员工没工作时, 派遣公司也要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3.派遣员工不用向劳务派遣公司、 实际用工单位支付任何派遣费用。
4.被跨地区派遣的员工, 其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 按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5.本着同工同酬的原则, 实际用工单位应当向派遣员工支付加班费、 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6.派遣员工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工作的, 同样适用该单位的工资调整机制。
7.实际用工单位不得使用派遣员工向单位, 或者所属单位进行再次派遣。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应注意事项
一、 应注意不要与劳务派遣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风险: 劳务派遣公司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者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能导致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从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策: 1、 要选择具有劳务派遣合法资质的公司要看所选择的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劳务派遣资格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符合《劳动合同法》 规定的设立条件则可能导致已经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无效可能会被视为劳动者与企业的关系是劳动关系
2、 查看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查看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名册和劳动合同确认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工是劳动关系防止劳务派遣单位不签、 迟签劳动合同导致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 要求劳务派遣工在劳务派遣员工名册上签字在劳务派遣员工名册上应有劳务派遣单位、 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工签名明确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
二、 应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合法、 详细的“劳务派遣协议”
风险: 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下劳务派遣协议的制作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是否能够得到保护以及法律风险是否得以最小化“劳务派遣协议” 签署不当会损害企业的权益甚至引发一系列的法律
风险
对策: 1、 明确劳务派遣协议的性质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为民事合同受民法调整
2、 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应合法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要合法应具备以下条款: 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派遣期限、 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 违反协议的责任其中由哪一方为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3、 利用约定条款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责任约定不清导致的风险最大限度保护自 身 的合法权益企业可以在派遣协议中约定以下条款:
(1)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防止劳务派遣公司不签、 迟签劳动合同可以在协议中要求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工签订符合规定的劳动合同并提供一份劳动合同存档备查
(3) 约定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按时足额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和加班费
(4) 约定劳务派遣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以及退回方式
( 5) 为减少用工单位损失可以约定“ 如果劳务派遣工造成用工单位损失视为劳务派遣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造成用工单位损失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6) 在协议中约定双方的责任分担
二、 应注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法律
风险: 《劳动合同法》 对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做出了 很多用工单位必须遵守这些规定
对策: 1、 避免在一些必不可少的部门使用劳务派遣工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一般在临时性、 辅助性、 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
2、 避免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成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3、 不得向劳务派遣工收取费用
4、 不得将劳务派遣工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5、 不得设立派遣公司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三、 用工单位应向劳动者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风险: 不能剥夺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所享有的权益如果造成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策: 1、 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劳动标准为劳动者提供与其劳动岗位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 向劳务派遣工明确告知其所从事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向其支付的劳动报酬;
3、 如果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派遣工加班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4、 向劳务派遣工支付本单位员工工资制度中规定的绩效奖金;
5、 向劳务派遣工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6、 对劳务派遣工进行从事工作岗位生产劳动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培训;
7、 劳务派遣工属于在本单位连续用工的应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
8、 支持劳务派遣工参加本单位工会或组织工会;
9、 不得向劳务派遣工收取任何费用;
10、 对于跨地区劳务派遣工按符合本地区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劳动条件;
11、保障劳务派遣工与本单位招用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
12、 不得将劳务派遣工再派到其他用人单位;
13、 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四、 使用劳务派遣工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1、 审查劳务派遣单位的合法性和信誉度不要与不合法或者信誉度不好的劳务派遣单位合作避免由于劳务派遣单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后使本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双方责任范围明确约定因劳务派遣公司给劳动者造成损害而导致企业发生损失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 使用劳务派遣工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应注意要在协议中要明确当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务派遣公司的规章制度不一致时以哪一方的劳动规章制度为标准
5、 若劳务派遣工作中接触企业的商业秘密应与劳务派遣工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一般应由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和企业三方共同签订
6、 建立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情况互通制度随时将劳动者的情况向劳务派遣单位通报双方共同对劳务派遣工进行管理
7、 在一定情况下可考虑将劳务派遣工转为本单位直接雇用
8、 认真计算劳务派遣用工的成本与劳务派遣用工相关的法律风险防范现代市场竞争环境和企业经营管理任务的纷繁多样、 瞬息多变, 企业对弹性用工需求日益增长, 与一般的劳动用工相比,劳务派遣在用工期限和管理手段上具有更多的灵活性, 因而成为企业灵活用工或弹性用工的一个重要方式。 企业短期用工,选择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 可以降低包括招聘、 用工手续、 薪酬发放、 福利缴纳、档案管理、 解雇等工作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提高用工的灵活性, 规避短期用工法律风险等。
首先应选择一家资质可靠、 管理相对完善、风险承担能力较强的劳务派遣机构。 其一是因为在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任何一方侵害劳动者权益或不履行对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都会造成另一方与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后果,虽然在向劳动者赔偿后, 无过错一方仍可向有过错一方追偿, 但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一个本来就缺乏业务资质和财务能力的派遣机构, 本来没有违法行为的用工单位就很难实现追偿目 的, 只能自认倒霉,自担损失。
其二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用工主体的资质, 会产生派遣员工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的争议。在较多的情况下, 仲裁或会认定派遣员工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故一般在选择劳务派遣机构之前应认真审核劳务派遣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等资质证书, 以确认劳务派遣公司是否有合法资质。其次是应订立周密完善的派遣协议, 在用工单位和派遣机构之间合理分配权利、 义务、 风险和责任, 特别是对一方违约和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明确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对可能发生的争议预先安排一个合理的处理方式。
派遣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l)派遣人员的数量和用工条件、 用工期限;(2)派遣人员工资报酬、 社会保险费和服务费的标准、 项目、 支付方式,派遣人员的劳动保护条件;(3)派遣人员日 常管理责任和违法违纪的处理职责;(4)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责任,工伤事故的处理和费用支付责任,女工生育费用支付责任和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医疗保险责任;(5)协议变更、 解除的方式,违约责任;(6)退回派遣人员的条件。
第三, 明确劳动者的岗位义务和责任, 根据特殊的岗位和技能需要, 与劳务派遣单位及劳动者订立相应的保密协议、 竞业禁止协议和培训协议等, 并通过内部规章和操作流程的严密化来防范派遣员工侵权或严重过失给用工企业造成的损害。
第四, 控制法律风险要加强日常的合法合规管理, 在用工的过程中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 注重与劳务派遣机构的及时沟通和相互监督。 对用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拿不准的问题及时咨询劳动关系领域的法规、 执法监察、 争议处理等有关部门, 并加强与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咨询机构的合作, 要积极发挥企业内 部的人力资源部门和法规部门的作用来控制和应对风险。 劳务派遣用工中还应特别注意: (1) 避免向劳务工直接支付工资, 必须直接支付的, 应在工资签收表上注明;(2) 避免使用有与本企业有关的工牌; (3) 要求劳务派遣或外包公司为劳务工购买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 (4) 需要企业负责考勤时, 应书面明确是某劳务派遣(外包) 公司劳务工考勤表。
企业在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时应注意的问题
劳务派遣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 为目前诸多企业热衷的一种用工形式。 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可谓优势多多。一是企业用人机动灵活, 人员进出手续都由派遣公司负责;二是减少企业处理人事劳动纠纷的麻烦, 劳动者和派遣公司有直接的劳动关系, 纠纷应该由派遣公司来解决。 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就没有任何风险了吗, 当然不是。《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五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权益在被派遣的工作岗位受到损害的, 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该规定, 劳动者在工资、 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 工伤事故等涉及劳动权益的所有纠纷都可能可以要求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企业要想充分利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就应该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 用工单位要选择合法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不能选择非法的劳务派遣单位, 资质合法是对劳务派遣公司的底线要求。 因为《劳动合同法》 规定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目前, 许多职介机构开始从事劳务派遣服务, 有些经过许可, 但有些是擅自开展。 如果与有资格的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则该合同受法律保护。 如果与非法的派遣机构签订合同,则合同无效, 视为劳动者通过职介机构,直接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 将根据情况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用工单位一旦选择了不具有法定资格的劳务派遣机构, 则存在用工风险。
第二、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注意:
1、 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 防止派遣公司不签、 迟签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就无从证明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的关系, 司法实践中, 一般会认定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 明确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般是派遣公司缴纳)的法定义务和没有依法缴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防止不缴、 漏缴社会保险;
3、 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 用工企业在派遣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 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4、 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承担工伤事故责任的义务、 劳动纠纷的处理等等, 避免发生纠纷时难以区分法律责任;
5、 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派遣适格的劳动者, 不能接受童工或未成年人;
6、 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
可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7、 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用工企业在派遣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8、 将老员工转给派遣公司之前, 应先征得老员工的同意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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