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盖章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一旦发生争议,只有传真合同是难以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的,建议在实践中不要采用这种方式订立合同。从证据效力上讲,如果是对方将盖完章的合同传真过来,另一方得到的只是传真件,从证据效力上讲只是复印件。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产生纠纷,对方否认合同的效力,且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合同内容,通常不会采信该传真件。《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一方盖章是否有效
看情况而定:
一、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被对方所接受,则该合同有效;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该合同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复印件盖章是否有效
合同复印件盖章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经当事人盖章后有效。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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