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保安夜间巡查制度为确保夜间各岗位正常值班,保证小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班班长在夜班时间内,要加强对各岗位的检查,每各一小时巡查各岗位值勤情况。
第二条班长巡查到各岗位时,在各岗位的值班记录表上签名及巡查时间。
第三条保安队长每周不少于三次对辖区各岗位(包括监控中心)进行巡查。
第四条管理处主任每周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各岗位(包括监控中心)进行巡查。
第五条夜间巡查时间为:凌晨00:30―6:00。
第六条巡查内容:各岗位值班情况、设备安全、消防隐患等。
第七条保安队长、管理处主任将夜间巡查情况记录在《夜间巡查情况记录表》,巡查到各岗位时,要有各岗位值班保安员签名。
第补休时间:管理处主任夜间巡查的第二天补休半天;
保安队长夜间巡查的第二天补休三小时。
第九条 相关表格1.《保安员值班记录表》2.《夜间巡查记录表》夜间巡查记录表 日巡查时间巡查地点巡查情况当班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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