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说明 13下09工作面液压支架已有综机服务中心解体41组,根据矿安排13下09工作面剩余的液压支架由我单位负责的井下解体工作。
13下09工作面液压支架端头及过渡支架重20.82吨,中间正常支架重1
4.33吨。
端头支架大于副井提升载荷要求,为保证副井提升要求,需在井下南翼胶轮车运输联络巷将端头及过渡支架前梁和尾梁、中间支架的前梁解体(以便于运输)。
为保证施工安全及施工质量,特编制本措施,望施工中严格执行。
二、施工工作量 端头支架TF-5400/17/32型, 7组(解体前梁和尾梁) 过渡支架TF-5400/17/32型, 2组(解体前梁和尾梁);
中间支架FS-5100/17/35型, 139组(解体前梁);
三、施工前的准备 ㈠工具、材料准备 1.在地面验收好起吊设备所用的索具(40T链子、配套连接环及螺栓、φ1
8.5毫米的绳套等);2.准备3吨、5吨的葫芦各四台,大锤两把;3.由车间制作、加工1m高方凳两个,带锤四把,二锤四把,支架专用连杆一个;
4.专用封车工具(0-0型花兰螺栓、连接环、φ12.5mm的钢丝绳套)30套,φ24mm__500 mm圆钢180根;
5.专用掩车工具三套,安全警示牌两个。
6.25mm2低压电缆450米,80液压泵一台,80开关一台。
㈡现场施工前准备 1.在南翼胶轮车运输联络巷北侧10米合适的位置打8个(4组)起吊用专用锚杆。
2. 在南翼胶轮车运输联络巷北侧偏口宽阔处,临时安装一台乳化液泵和一台液箱,并敷设好供液管路。
3.在南翼1变电所1130低防开关,敷设一路乳化液泵专用电源。
4.在施工地点安设2盏照明。
三、施工工艺 ㈠中间支架解体施工工艺 1.提前将40T链子悬挂起吊锚杆上,40T链子用配套象鼻连接好并用螺栓拧固好,然后挂好葫芦;2. 待支架车拉入工作现场合适的位置后,电瓶车司机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把控制器手把取下,扳紧车闸,施工人员用专用掩车器将支架车前后轮掩牢,防止解体期间支架车前后窜动。
3.施工前,首先要检查好支架侧护板及支架千斤顶与支架的连接情况,防止支架配件脱落伤人。
其次要清除干净前梁上方的煤、矸,防止施工期间浮煤掉落伤人。
4.起吊索具固定在支架前梁的起吊眼内,经检查固定牢固后,用手拉葫芦进行起吊,前梁升起至前梁与前梁千斤顶联接销不受阻力的位置,将联接销拆除,使前梁千斤顶自然下垂。
5.然后利用后面的两台5T手拉葫芦起高前梁至前梁与顶梁联接销不受阻力的位置,再利用带锤或二锤将联接销拆除,联接销拆除后用φ24mm圆钢将支架前梁铰接在主顶梁上,再将前梁、前梁护帮板及前梁千斤顶用细钢丝绳固定牢固,以防摆动;6.起吊索具固定在支架尾梁的起吊眼内,检查固定牢固后,用5T手拉葫芦进行起吊,尾梁升起至尾梁与尾梁千斤顶联接销不受阻力的位置,将联接销拆除,使尾梁自然下垂。
再将尾梁和尾梁千斤顶用铁丝固定好,以防前尾梁摆动;
7、因侧护板变形或销轴变形的支架,解除前梁及尾梁单独进行装封车;
解体完后的前(尾)梁,每两个装一车,装车方法为:两个前(尾)梁及前(尾)梁与车盘之间,用皮子或方木将前(尾)梁垫平。
采用钢丝绳套配合0-0型花兰螺栓封车方式将前(尾)梁封车,封车方法为:φ12.5mm的钢丝绳套分别平盘车的φ18的圆环链相连相连,花篮螺栓两端分别与φ12.5mm的钢丝绳套相连并预涨紧,紧固好相配套的钢丝绳卡子3付,紧固花兰螺栓,使设备与平盘车牢固的封为一体,并至少要与前(尾)梁有两个死点,每车至少要封3道(横向2道,纵向1道)。
8.支架的活动部件必须用细钢丝绳捆绑牢固。
㈡端头及过渡支架解体施工工艺 1~4步同中间支架解体施工工艺 5.利用二锤及带锤将支架两侧联接销抽出后,用电瓶车将支架拉走,使支架主体与前梁完全脱离;6.然后人工将车盘推至前梁下方,慢慢松开葫芦将支架前梁放到车盘上装车。
7.解体完后的前(尾)梁,每两个装一车,装车方法为:同正常支架的前(尾)梁装封车。
四、安全注意事项 1.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⑴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经过签字后方可参与施工。
⑵各班必须明确一名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排查施工地点及液压支架的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经安全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准许作业。
⑶所有施工人员进入工作现场,首先严格检查工作范围内的顶板情况,并看好安全退路,做到隐患不排除不得施工;
⑷施工前,必须在施工地点前后20米处,设置“前方施工,禁止通行”的警示牌板。
⑸使用大锤等工具时,锤头方向严禁有人,防止锤头脱落伤人;
⑹起吊时必须由工长统一指挥,并派专人观察安全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⑺工作人员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入吊装物下面及重物可能滑落的方向,且周围不得有行人通过;
⑻起吊后需要将车盘(或其它运输工具)撤除原位置的作业,必须在起吊前连接固定好绳具,实现远距离撤除,以防起吊物突然坠落伤人。
⑼手拉葫芦操作者应站在与手链轮同一平面内拽动用力应均匀和缓,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手链轮跳动和卡环。
如发现不动,不可猛拉更不能增加人员,应立即停止进行检查;
⑽施工时必须与运搬工区协调好,运搬工区运输时应及时闪到安全地点,待电机车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
⑾.人力推车时,一次只准推1辆车。
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
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
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
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严禁放飞车。
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⑿支架供液前要仔细检查支架液压管路的完好情况,防止高压胶管受压后脱落伤人。
需要进行供液时,应慢慢打开供液截止阀供液,严禁用单腿肖及铁丝代替U型肖。
⒀停送电作业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 ⒁支架解体后,要对支架装车重心进行校核,发现重心偏移必须进行重新进行装封车。
⒂施工地点必须备足标准掩车木,所有地点停车必须用标准掩车木将车掩牢。
⒃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
⒄复道措施严格按照局发436号文《窄轨车辆复道安全技术有关规定》并一并传达。
2.起吊安全注意事项 ⑴工作人员首先了解吊装物体的几何形状、重量选择好起吊物的重心及需用索具、吊具。
⑵使用的起吊工具的额定载荷必须大于起吊物的毛重,并且满足安全系数。
选用的锚桩绳、钢丝绳套子、起吊链子及连接工具,其破断拉力必须大于起吊物的
6.5倍以上。
⑶在井下利用专用起吊锚杆作起吊时,要根据重物重量选择起吊点的个数(一般锚杆受力按5T计)螺帽要上满丝,起吊时要有专人监视起吊点的受力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止起吊。
重物重量超过2T时,严禁单点起吊。
⑷起吊时要有专人指挥并观察,如吊物、吊具、索具、吊钩、吊梁、顶板等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⑸用手拉葫芦起吊时(不闭锁的葫芦禁止使用),操作者必须有一个预加力的过程,在起吊物吊起100-200mm时,停止作业由操作者或指挥者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禁止起吊。
⑹起吊设备时,禁止任何人随同设备同升降,禁止任何人在设备下面或受力索具、钢丝绳附近及吊装物下落所能波及的地方通过和逗留,不得将头和手脚伸到可能被压挤的位置。
且操作者用力要均匀,不得死拉硬拽。
⑺起吊重物时,当钩头稍微有力时挂钩头人员必须闪开,方可继续起吊。
⑻起吊过程中,中间不得停止作业离开现场。
⑼起吊物就位后,必须放置稳固,找准装车重心方可撤除吊具、索具。
⑽起吊作业现场必须清理好杂物疏通安全退路,并且5米范围内不得有非本起吊人员。
⑾起吊葫芦必须部件齐全、完好,拉链长度必须满足操作人员躲开被吊物体1m以上,否则,不得使用本葫芦起吊,严禁使用截链、摘除吊钩、上下钩头无闭锁或原结构形式被改变的葫芦进行起吊。
使用单链,葫芦必须是原厂家生产的单链葫芦。
⑿同时起吊物体或被吊物体的组件之间必须采用钢性连接固定,连接固定必须牢固可靠,否则,必须解除或拆除后分别进行起吊。
起吊物体内严禁塞、填其它物件 ⒀使用葫芦起吊时,严禁使用吊钩的尖端和其重链条捆扎重物起吊。
⒁起吊工作开始,首先进行试吊,将起吊绳索逐渐张紧,使物体微离地面,仔细检查物体是否平衡、绑捆有无松动、起吊设备和吊具有无异常,待经过试吊调整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起吊。
⒂用绳索或吊具将物体与起吊器具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防止起吊过程中绳索或吊具与物体或起吊器具之间发生滑动、窜动或脱钩现象。
⒃卸下物体前,应事先垫好衬物,待物体放置平稳后,再下放被吊物体,拆除绳索和吊具。
蓄有运动趋势的物体,必须采取可靠的生根稳固措施(使用匹配的钢丝绳和绳夹固定在永久固定的物体上)。
在起吊物稳定落底前,所有施工人员不得靠近作业,待确定起吊物稳定落底无误后,方可靠近作业。
⒄起吊后物体需要转动调向的,起吊前必须确保起吊器具(葫芦)其转动部位转动灵活,不影响生根可靠性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调向操作,并且必须栓绳在不受被吊物体滑落、歪倒波及的地点实现远距离调向。
3.电机车运输安全注意事项 ⑴电机车司机必须是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并取得《井下电机车司机安全操作证》的人员,非专职人员及无证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机车;
⑵电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
电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的任何部位探出车外。
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把控制器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 车灯。
⑶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电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
⑷司机严禁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⑸电机车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坡度较大或噪音大等处所时,双轨对开回车前,以及前有人、有机车或视线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⑹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撒沙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⑺顶、拉支架车时,跟车工在前方50米道外安全处探路,对运行线路全面检查,发现问题提前与司机哨子联系好,待车停稳后,及时处理好后再进行运输,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m/s;
⑻顶、拉支架车时,采用专用连杆连车,严禁用绳套拉车,司机室端不得与大件车相接,须用机车另一端与大件车连接;
⑼连车前,支架车一定要掩牢固,并注意观看两侧是否有其他车辆运行,防止连车时其他车辆撞击被连支架车。
连车时,电车使用最慢档,逐渐调止合适位置后,机车停下刹住闸,跟车工用专用连杆连好车,两端插上合格插销,或用φ42mm的马蹬连接,并上满丝。
跟车工连车时必须站在道外安全处,并注意来往车辆;
车调距离时,司机要听从跟车工的指挥;
⑽严禁异道顶拉车。
顶、拉车区段内一次只准连一个支架车;
⑾用连杆连车时,必须在车辆停稳后进行,严禁跟车工手拿连杆,在电机车与支架车之间调整距离连车;
⑿电机车携带专用连杆时,专用连杆必须固定可靠,严禁探出车外,防止电机车颠簸造成专用连杆脱落、窜动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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