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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抚养费按月支付数额的确定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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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执行抚养费按月支付数额的确定标准包括月总收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以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等。子女可以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婚内老公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婚内老公不给抚养费,可以进行协商,还是不支付的,可以起诉。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子女可以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怎样判决抚养费标准

离婚案件中对抚养费有争议的,可以请求判决确定。人民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标准为: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孩子的抚养费如何协议

孩子抚养费夫妻根据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来协议的。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夫妻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子女抚养费协议的内容如下:

一、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来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抚养费比例。

3、在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时,子女也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4、当父母一方能够证明本人生活境遇发生重大变化而严重影响给付能力或无实际给付能力的,也可以提出降低抚养费的合理请求。而一旦恢复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原定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二、关于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方式: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三、关于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期限:

1、原则期限是指抚养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2、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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