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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怎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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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销流程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6、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顺序

首先有公司股东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作清算方案,必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优先清偿,剩余分配股东,不足以清偿的,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吊销之后怎么清算

公司吊销之后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清算:一、成立清算组应当在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二、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三、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四、注销公司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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