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了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代理人、亲属或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和机关应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变更,并说明理由。《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则明确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轻刑、不构成社会危险的情形、患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等。这些规定确保了犯罪嫌疑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人民和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
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主体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
《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十三条人民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申请主体的资格条件和程序
取保候审申请主体的资格条件和程序通常根据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取保候审的主体可以是被刑事立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但并非所有犯罪嫌疑人都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因素:是否有固定居所、是否有稳定的工作、是否有家庭联系、是否有社会关系等。此外,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等环节。最终,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申请。请注意,不同地区的法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也明确了取保候审的情形。这些规定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刑事案件的公正和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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