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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30天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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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30天取保候审不会留案底。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案底是在经过司法判决并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会留下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人。具体情况需由司法机关认定。

法律分析

一、刑拘30天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

刑拘30天取保不会留案底,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作出有罪还是无罪判决,如果判处有罪就有案底。所谓案底,就是司法机关对行为人处罚后所保留的案件卷宗。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的卷宗应长期保存。根据档案管理的规定,长期保存的档案,最短时间保存时间为六十年。六十年后可以销毁,在、检察和都有保存。

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机关不应当拘留,不应当批准逮捕。不需要申请,直接决定取保候审。公检法机关没有发现以上情况,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人和他们的家属有权利向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反映以上情况,申请取保候审。如被羁押人突发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了,办案机关应当通知家属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人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办案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为其办理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拘留期间,由于犯罪事实并没有明确认定,所以是可以按照取保的程序办理的,但需要符合上述取保的条件,并在交纳一定的保释金后办理,案底是必须在经过司法判决并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会留下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

结语

刑拘30天取保候审不会留案底,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非刑罚。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行为人处罚后所保留的案件卷宗,一般长期保存。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刑事案件的卷宗最短保存时间为六十年。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且需要取保候审。案底是否留下需根据司法判决和刑事责任追究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机关、人民、人民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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