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刑法中关于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判罪标准和对量刑的具体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造成严重后果,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于单位犯该罪的情况,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分析
一、刑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判罪标准
1、行为人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既遂的裁量规定是:行为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对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拓展延伸
刑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判罪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或者故意隐瞒,欺骗投资者购买或者卖出证券、期货;
(二)以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或者故意隐瞒,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
(三)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规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的情形。
以上规定表明,对于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所规定的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行为,应当根据其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所涉及到的证券、期货品种来进行刑罚的轻重。同时,该条规定也明确了投资者在遭受诱骗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时,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若受到侵害,投资者可以向相关机构进行投诉或者报案,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投资者应当提高对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认识,了解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判罪标准和对量刑的具体标准,以避免触犯法律。如果已经构成该罪,应当及时就医寻求法律帮助,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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