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咤帕游戏。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探讨聚众寻衅滋事的定罪问题

探讨聚众寻衅滋事的定罪问题

来源:咤帕游戏


聚众寻衅滋事定罪与聚众斗殴的区别及法律适用。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殴打他人、损毁财物等行为,破坏社会秩序;聚众斗殴罪是指组织多人互相殴斗,破坏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罪主体一般为一般主体,聚众斗殴罪要求有3人以上的聚众形式。寻衅滋事罪行为随意,聚众斗殴罪行为有组织性。对于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寻衅滋事罪没有明确规定,而聚众斗殴罪适用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一、聚众寻衅滋事怎么定罪

1、聚众寻衅滋事定为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与聚众斗殴的区别

(一)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1、主体不同。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且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即应承担法律责任。

(2)而聚众斗殴罪则要求以聚众的形式,至少要求主体在3人以上,在处罚上,聚众斗殴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1)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其犯罪对象一般不特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2)而聚众斗殴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指挥或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并且要求双方或多方人数均在3人以上的相互施加暴力、攻击人身。

3、是否适用转化犯的法律规定不同。

(1)刑法没有规定行为人在实施寻衅滋事罪的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结果的,如何适用法律。

(2)而针对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刑法第

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即是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结语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他人、破坏公共秩序等行为,而聚众斗殴罪则是指为了报复或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进行暴力行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而聚众斗殴罪要求有3人以上的聚众形式。寻衅滋事罪表现为无理取闹、破坏公共秩序,而聚众斗殴罪要求组织、策划、指挥或积极参与暴力行为。在适用转化犯方面,寻衅滋事罪没有明确规定,而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则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对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机关请求予以保护,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

Copyright © 2019- zapatazone.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