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假设已经到了阶段,比其他案件更能体现出博弈,也即要么原谅,要么应判。这不光要适用《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还要适用《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还有最高院关于量刑的规定,这要取决于伤情,比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如果附带民事,不支持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此类案件,应把握好平衡好调解力度和方案,以便于拿到实实在在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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