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六个月后当事人再次起诉离婚的,如果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没有和好,在第二次起诉离婚调解无效,双方无和好可能的,会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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