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联系公司有关财务部门进行报销。一般的企业签字流程是部门经理,财务部,财务总监,主管副总,如果公司没有费用预算的话还需要总经理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三十一条
印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第三十二条
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换票证。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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