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没有任何影响的,一般是以户口本上的名字为准。户口本和出生证名字不一致时。可以把出生证上的名字办理到户口本上的曾用名一行里。户口本曾用名一行就是用来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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