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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是什么性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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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管委会是当地的派出机构,行使权力。《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这否认了管委会的主体资格。

在我国行政机构序列中,并没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样一个机构。伴随着全国各地出现的开发区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种特殊的机构应运而生。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仅负责招商引资,而且作为的派出机构,行使着机构才能行使的权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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