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过户是不需要交税的,因为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属于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并没有发生转移,也不符合契税征收的对象,所以是不需要交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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