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实施永久居留证制度,也称为“中国绿卡”。概括来说,有四大类人士可以申请中国绿卡:(一)任职类:对中国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二)投资类: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者个人;(三)特殊贡献类: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四)亲属投靠类: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亲属等家庭团聚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1至5年内不准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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