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典当行不会等你那么久,没有补当的机会的。
2、《典当管理办法》规定,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益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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